中行、交行率先落地!已有人房贷重定价周期变为三个月,手机银行即可迅速操作

尽管机会仅有一次,他们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按季调整。

记者获悉,今日早间已有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房贷借款人在对应手机银行APP上顺利完成重定价周期调整,将重定价周期由12个月改为3个月。另有多名房贷借款人向记者反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尚未上线重定价周期调整的相关模块。

上述信息表明,六大行线上落实重定价周期调整的速度有所不同。10月31日,六大行陆续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受理存量房贷客户的重定价周期调整。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手机APP房贷重定价周期调整页面

记者留意到,六大行在上述公告中均明确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具体来看,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重定价,且在贷款发放后,重定价周期在贷款合同期内仅能调整一次。

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何重要?当前,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已基本完成,但由于重定价日的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批量调整后的利率下降主要是加点幅度下降至-30基点所致。重定价后,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LPR的降幅也将体现出来,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重定价周期究竟应该如何选择,是按季度、按半年还是按年调整?对此,多家银行在客户问答中提醒,在利率下行阶段,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越早享受低利率;但在利率上行阶段,借款人也要越早承受高利率。因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只能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调整后无法撤销,所以建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慎重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采访的十余名房贷借款人均表示,一旦贷款银行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会立刻申请按季度调整。“当下处于利率下行阶段,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明智的。”多名受访者表示。“万一以后利率上行,就提前还贷。”还有受访者直言。

“11月15日是一个最后期限”

记者梳理六大行公告发现,各家宣布的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的时点本就有所不同。其中,四家银行表示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一家表示2024年11月1日起即可受理,还有一家表示2024年11月7日起可以受理。

工商银行公告,该行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房贷重定价周期调整”栏目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审核通过后,新的重定价周期即日生效。客户也可按上述时间安排线下咨询贷款服务行。

农业银行公告,浮动利率房贷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该行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受理,符合条件的,该行将及时予以调整。

中国银行公告,2024年11月1日起,可受理客户申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客户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操作。一位中国银行房贷借款人告诉记者,自己一大早就在中国银行手机APP提交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很快就收到了签约成功的短信。

交通银行公告,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客户可登录“交通银行手机银行-金融-贷款-存量房贷重定价调整”栏目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如符合条件的,该行将及时予以调整。一位交通银行房贷借款人告诉记者,虽然按照公告是不晚于11月15日受理,但实际上11月1日一大早自己的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就被审核通过了。

邮储银行公告,自2024年11月7日起,客户可向该行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该行将及时予以调整。一位邮储银行房贷经理也向记者确认,该行客户最快可于11月7日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可以选择按季度、按半年和按一年。

调整后重定价日如何确定?

根据交通银行发布的客户问答,客户可以选择按年、按半年、按季度作为重定价周期,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加重定价周期后相对应的日期,若当月无此日期则为当月最后一天。客户也可以选择每年1月1日为贷款重定价日。交通银行还在问答中举了三个例子进行阐释。

例如,A客户的贷款放款日为3月5日,原贷款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为按年,若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按半年后,重定价日变为每年3月5日和9月5日。

再如,B客户的贷款放款日为3月31日,原贷款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为按年,重定价周期调整按半年后,重定价日变为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

又如,C客户的贷款放款日为5月20日,原贷款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为按年,若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按季后,重定价日变为每年5月20日、8月20日、11月20日、2月20日。

中国银行则在常见问题答疑中表示,调整完重定价周期后,系统会根据客户的原重定价日和新重定价周期确定后续利率调整日。

例如,客户原来的重定价日是6月5日,如其选择调整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则新的重定价日为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3月5日,即在上述日期客户的LPR将更新为前一日人行最新公布的对应期限LPR。

又如,客户原来的重定价日是1月1日,如其选择调整重定价周期为6个月,则新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和7月1日,即在上述日期客户的LPR将更新为前一日人行最新公布的对应期限LPR。

   
编辑:余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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