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要争做科技创新先锋

贾 丽

在近日国家发改委于四川成都组织召开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上,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民营企业创新动力足、变革精神强、对市场敏感度高,大量布局在战略前沿新兴领域,是我国培育发展新动能、开辟新领域新赛道的重要力量。

笔者认为,民营企业应从三个方面发力抓住新机遇,加快向“新”逐“高”。

其一,争做“先锋”。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是科研创新的重要支撑,通常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和强大的实验能力。以往,由于资金和条件限制,民营企业难以购置和维护部分高端设备。国家将这些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民营企业则有机会通过这些高端科研设施,更加方便地获取所需资源,加速科研进程,并大大降低科研创新的成本和门槛。

在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背景下,民营企业也要做到“自身硬”“真创新”,争做技术上的“排头兵”;充分利用先进科研资源,开展更高水平的科研活动,大胆创新,挑战高风险、高价值的技术难题。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还可以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需求,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

其二,勇于“挑大梁”。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是推动我国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同时,民营企业也是培育实战型科技人才的摇篮。

各个产业链上的民营企业还应“以大带小”,并主动成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产业链条的“纽带”以及合作共赢的牵引者,通过共同建设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民营企业要充分运用政策,如首台、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增强自主可控的联合研发能力,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本。

其三,积极“创成长”。有关部门提出推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投资初创期企业及早中期项目,培育孵化创新型企业。这将有效缓解创新型企业在融资方面的难题,并激发其创新活力。近年来,多支天使、种子阶段引导基金的设立,折射出各地引导基金正逐渐向产业创新更早期、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关键环节等倾斜。

国家的支持和鼓励为民营企业提供了舞台,民营企业应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不断提升内生动力,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未来,更多的民营企业将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事业共同成长,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编辑: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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