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等。

1.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77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发放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分配

2.自本次权益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实施股权分配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保持总分配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还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7,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3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046000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23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16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相关协商措施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里社区大石路深圳国际创新谷6栋A座1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

联系人:宋燕华

七。参考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表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编辑:叶知秋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