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联合发布17条政策措施支持长三角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建设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探索建立长三角REITs培育中心,探索土地与空间相互转化的机制和途径自2020年7月发布第一批扶持政策以来,15日,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政府联合发布第二批17条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上海市发改委主任华远介绍,2020年首批出台的政策在改革授权,资金支持等方面为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提供了支撑如青乌甲两区一县已发放长三角科技创新券3820万元,实现普遍退出,示范区85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全领域就医结算免除,35项医学检验结果实现了报告互联互通互认

根据消息显示,今年发布的第二批扶持政策主要有十个方面,包括科技创新赋能,盘活存量资产,人才合理流动,教育协调发展等与第一批政策相比,新一轮政策更加注重试点,资源引入和标准统一比如,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共建在示范区试点,有利于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放大改革效应,此外,推动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示范区合作建设高端创新载体,允许电动自行车临时跨省通行无需注册,将实质性助力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速

这一轮政策也加强了海关的协调上海海关副关长叶坚介绍,前期,通过完善跨境电商进口退运业务流程,建立跨境电商进口退运中心仓库,区内企业已经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目前,上海,南京,杭州三地海关相关部门正在联合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转关业务试点,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程度,帮助企业更有效地配置资源

三年来,示范区发展完成了夯基台建设任务,进入柱梁建设阶段,要进一步丰富发展内涵,增强示范引领功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中伟介绍,接下来,示范区将进一步加强与自贸试验区临港新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战略联动,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打造统一大市场等,从而充分发挥示范区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试验田的作用

   
编辑:余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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